1.台灣考生須有大陸教育部門採認的學士、碩士學位證書,或有同等學歷,才能報考大陸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2.專科畢業者,須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三年制者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離校三年以上才可報考碩士。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鑒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3.報考博士生須先在報名表上填寫指導教授,因此最好在報名前先聯絡指導老師(博導),除了禮貌性告知,也可確認該教授該年度是否招收學生、招收情況;且先行取得聯絡也有利於後續筆試、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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