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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北京師範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和招生類別
各專業招收人數將根據入學考試情況確定,我校只招收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二、報名
(一)報考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連絡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連絡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連絡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連絡人:伍榮基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一個專業。只能報考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
1.初試
初試科目以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為准,考試方式為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
2.複試
初試合格者,需參加複試。複試內容、方式、地點、時間由我校有關院系所確定並通知考生。
四、錄取
  我校綜合考查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等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將於2012年6月中下旬由北京師範大學寄給考生。
五、入學及住宿安排
新生於2012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將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習期間住宿與內地研究生同樣安排,住宿標準及住宿費用與內地研究生相同。
六、學習年限及收費標準
我校全日制碩士生和博士生學習年限均為三年。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如下:碩士生每人每學年0.8萬元人民幣,三年共計2.4萬元;博士生每人每學年1-1.2萬元人民幣(因專業而異),三年共計3-3.6萬元。
七、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位。
八、聯繫位址、連絡人及電話
通訊位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875
連絡人:劉老師 電話:(010)58808156 傳真:(010)588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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