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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台商子女 考個學測真麻煩


       2013年學科能力測驗上周三才結束報名,對大陸台生而言,除非就讀台商子女學校,才有可能在大陸當地考學測;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建議教育部等相關單位,讓3所台商子女學校成為大陸其他台生的學測考場,減少兩岸往返舟車勞頓。
     考個學測 有夠麻煩
     目前大陸有3所台商子女學校,分別在廣東東莞、江蘇昆山以及上海閔行區,台商子女學校使用台灣教材,並且獲台灣教育部承認,拿的是台灣發的畢業證書;每年學測期間,大考中心都由專人護送試卷到3所台校,讓台校學生能夠直接在校內考試。
     不過,華東台商子女學校董事會執行長陳大勇表示,根據校方的統計資料,3所台商子女學校所收的台灣學生共約4千人,可能不到全部大陸台生的1/8;超過7/8的台生沒辦法享受在大陸考學測的便利,必須透過海基會認證學歷,再回台考學測,有些大陸台生嫌麻煩,乾脆考大陸專為港澳台學生舉辦的「港澳台聯招」,但據了解現在港澳台聯招也愈來愈難。「因此我們和台商協會有個想法,就是何不讓其他台商子女在台商子女學校考學測?」陳大勇說。
     台生人數三級跳
     陳大勇表示,校方的統計資料是3、5年前做的,這期間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學生人數已經從1千人增為2千人,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從6百人增為1千2百人,上海台商子女學校從3百人增為8、9百人。雖然如此,隨著大陸台商中級主管增加,台商子女也一直增加,能夠進來台商子女學校就讀的台生畢竟是少數,多半都去念當地大陸學校。
     「我認為教育部完全可以在3所台商子女學校裡設『台灣駐大陸的非官方教育辦事處』或『台生教育諮詢中心』,這方面的資訊太需要有人來整合了。」陳大勇表示,台商子女學校和台灣的資訊同步,功能完整,卻只能服務這麼少的台生,相當可惜。希望未來能找到合適的資訊平台,定期刊登教育資訊提供給台商和台生。
資料來源: 旺報

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2013年面向香港、澳門、台湾招收研究生簡章(官方版)


·         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
    
    20121120日至12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1404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關於為港澳臺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情況,考生可向招生單位查詢。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不超過6小時)。
    
    碩士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初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3413日至14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14900-1500進行。
    
    (三)複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時間:201365日之前。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3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3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來源: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

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陸大學聯招錄取排序以志願優先

大陸大學聯招的錄取方式和台灣不同,台灣是以分數高低做排序,再依志願錄取,但大陸大學以志願做排序,再依分數錄取,所以如果填寫不當,台灣學生很容易高分落榜。

就以大陸高校港澳台生聯招為例,考生在網路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

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專業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

因此考生可以填4校4系共16個志願,夏潮聯合會陳福裕會長舉例說明,假設有2000名學生填北大為第一志願,如北大錄取20名,則大考中心會把沒錄取的680名學生退回大考中心,三天後進入第二志願的篩選,但此時其他名校已被其他填第一志願的學生占住,因此會高分落榜,只好落入第二輪的分發,如北大的分數是631分,復旦是629分,考生考了630分,進不了北大,也進不了復旦。

大陸大學聯招考試科目,文史類各專業的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各科系選考「理組」或是「文組」或是「文理兼類(選考文、理組皆可)」。

台灣學生到大陸讀大學有四個管道,一、以台灣學測成績免試申請,二、參加大陸高校港澳台生聯招,三、參加大陸的大學聯招考試,四、參加個別學校單獨招生,如暨南大學、華僑大學。

以台灣學測成績免試申請,由於才開始辦理,且各別向各大學申請,所以目前不清楚錄取情形;參加大陸高校港澳台生聯招,據夏潮聯合會的統計,錄取率約30-40%;參加大陸的大學聯招考試,雖然可能有20分以內的照顧性加分,但是大陸大學錄取率只有9%-15%,且大陸的課本內容,包括省市和鐵路等都和台灣學生認知不同,因此很少人採用;大陸大學的單獨招生在學測免試申請入學之後,也逐步取銷了。

資料來源:旺報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港澳台研究所考試行程規畫(香港)

已經完成大陸研究所(港澳台招生)報名的朋友,接下來即將要面對的就是隔年四月份舉行的考試了。一般來說,考生朋友在三月份會陸續收到報名地點(例如:香港)所寄發的准考證(如果一直未收到的話,可以打電話去報名地點詢問),由於考試時間是在六、日兩天進行,筆者建議您規劃三天兩夜的考試行程(五、六、日),提前一天的好處是,一來可以先熟悉環境,二來可以調適身心;如果考完後想多留幾天就不在此限囉。以下內容是筆者針對前往香港考試的朋友之行程規劃建議,提供大家分享參考囉!

首先,往返班機安排:如果您是國泰的會員(若是華航或長榮…就麻煩大家自己上網搜一下)的話,去程可以選擇搭CX421(12:00-13:45)或是CX511(13:15-15:00),回程可以搭CX470(17:45-19:25)。關於去程部份,筆者會如此安排的目的有二,其一是中午左右時間飛的班機,考生朋友還可以利用下午的時間將飯店(後面會說明)到考場的時間實際走一遍,避免當日早上因為沒估算好時間而匆忙趕考場,影響考試心情;其二是午餐就在機上解決囉!

其次,居住飯店安排:如果考生朋友沒有特定要住的飯店,那麼筆者會建議選擇Stanford Hillview Hotel (仕德福山景酒店) ,原因有二,一是:這家飯店離考試地點(香港理工大學)步行約十分鐘,品質算是中上等級,當然便宜的也有,但可能離考場有段距離,對香港環境不熟悉的考生,不建議各位作此安排;二是:中午休息時間有兩小時,考場並沒有提供適切的休息環境,這時如果飯店在考場附近,就可以先回去吃個飯稍作休息,以應付下午的考試。

最後,要提醒各位考生朋友的是,為了避免水土不服或是飲食不習慣,建議大家可以自行準備輕食(三明治)及礦泉水,切忌逞一時口腹之慾(香港美食超多的…),吃壞肚子可就麻煩了。再來,各科目考試時間為三小時,所以盡量少喝水,避免尿急影響考試思緒。

以上是筆者歸納整理的訊息,希望對各為考生朋友有幫助,有不清楚或想要更多訊息的可以留言給筆者。另外,想多了解考試內容的話可以至本站搜尋,更多訊息請參考這裡。預祝各位考試順利!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

一、報名

  1.組織機構

  我部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負責組織網上預報名及錄取審核工作;委託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承辦內地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現場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核及招生宣傳等工作。

  2.報名資格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

  (1)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2)2012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應屆考生,且願意按照內地高校要求完成相應學制學習;

  考生所持證件需在有效期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所報內地高校及專業的招生章程,瞭解其對考生身體健康情況的要求。

  3.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2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考內地63所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2012年2月20日—3月5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路服務平臺報名網址(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進行網路預報名。網路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校志願、專業志願等)。網路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15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按要求提交列印好的報名表格、考生電子相片(格式:JPG:大小:168*240圖元,10K以內)、相關身份及學習證明材料(獲獎證明、校長推薦書、校長推薦計畫表格等),並繳付報名費用(報名費標準可參考香港八所資助院校的收費標準制訂)。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本人身份證、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4.填報志願

  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需填報志願。每位考生可在內地63所對港免試招生高校中填報4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

二、 複試

  1. 複試方式

  各高校可根據考生報考材料組織面試形式的複試,除個別特殊專業需進行專業加試外,不再進行其他筆試。

  2. 複試工作時間

  2012年3月26—31日內地各高校公佈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面試名單:4月1—30日內地各高校可組織複試並進行預錄取:5月15日前內地各高校通過對港免試招生網路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佈2012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預錄取名單。

三、 錄取

  1. 錄取原則

  各高校可根據考生複試情況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決定學生錄取與否。

  (1)最低錄取要求

  “3、3、2、2”: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2)高校可附加要求

  除四門核心科目外,各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學生需達到的水準(如指定一至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第2級或第3級)。

  (3)學習經歷參考

  除核心科目、選修科目的要求外,各高校可參考學生其他學習經歷,即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高校可擇優錄取。

  各高校可在本原則指導下,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錄取規則。

  2. 招生計畫

  內地高校招收香港學生不占學校當年招生計畫。高校需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在港免試招生額度編制分專業招生人數及說明(每校計畫招生30-50人),報聯招辦統一匯總後向香港社會公佈。

  3. 招生章程

  內地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面向香港免試招生章程,並報我部備案。

  內容包括: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繫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

  4. 錄取工作時間

  2012年7月下旬進入錄取階段。由聯招辦及各高校招辦依據考生填報志願及預錄取名單共同完成錄取工作。

  7月27日香港考試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並轉至內地63所高校招辦進行錄取確認;8月3日前各高校通過網路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佈錄取名單,考生登錄網站進行錄取確認;8月3—17日各高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計畫調整和調劑。8月20日前,通過網路服務平臺錄取網址(http://www.ecogd.edu.cn/pass/lzlogin.html)公佈最終錄取名單,由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聯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將錄取名冊報我部備案。

  5. 計畫執行與調整

  各高校須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完成審核、預錄取、確認錄取、徵集志願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部分高校生源情況較好,報我部批准後,可適當增加學額;錄取缺額較大的高校,可通過徵集志願,依據考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進行補錄。

四、 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被內地高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五、 其他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高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本辦法適用於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由教育部港澳臺辦負責解釋。

<附件>內地63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詳細如下:

  北京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服裝學院

  天津市: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

  上海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師範大學、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江蘇省: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

  浙江省:浙江大學、溫州醫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寧波大學

  福建省: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福建師範大學、集美大學

  湖北省: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

  廣東省: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方醫科大學、汕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商學院、韶關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廣東工業大學、肇慶學院、廣東藥學院

  重慶市:西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省:成都中醫藥大學、四川師範大學

  雲南省: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

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2012大陸高校(大學)港澳台聯招考試簡章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內地各報考點報名考試,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2.報名時間
  3月1日至3月31日(週六、日除外),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正式確認時間,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各報名點公告為准。
  3.報名地點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遞區號:200235,電話:(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電話:(0591)87819345,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遞區號: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遞區號: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2893 6355)
③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輔道中272-284號興業商業中心2305室,電話:25424811)
④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電話: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 - 202 號嘉富大廈地下(電話:25650370)
筲箕灣分社:香港筲箕灣南康街17號天悅廣場2樓2003鋪(電話:25356726)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 - 72 號得寶大廈(電話:27895888)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鋪(電話:2628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 - 302 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電話:2343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89號地下(電話:2499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 - 41號(電話:2475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718號鋪(電話:2692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廣福道128-130號地下(電話:2657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號嘉華大廈1/F A鋪(電話:26188188)
澳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入口位於果亞街105號)龍成大廈7樓,電話:(853)83969345)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報名方式
  2012年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檔以及其它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正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高中畢業證書及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身份證件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其中學歷證明和成績單要收取正本,一經報名,所有收取的報名資料一律不再退還),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
  報名後因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而不准考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5.填報志願
  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①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或專業志願。
②報考內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願。

  二、考試
  1.考試科目類別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
5月26日至27日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5月26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語
5月27日(星期日) 9:00-11:00 數學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3.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廣州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4.答題方式
2012年聯合招生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評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各科的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都在同一張(套)答題卡各題目指定的區域內作答。為確保評卷順利進行,考生在考試時必須嚴格按規定作答,以免影響考試成績。答題卡的樣式見附件,樣式只做參考,考試時的題號及答題空間將根據試題情況作相應調整。

  三、錄取
  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還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資訊,該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資訊諮詢服務。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四川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佈局在中國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準研究型綜合大學。學校現任黨委書記楊泉明教授、校長謝和平院士。

四川大學由原四川大學、原成都科技大學、原華西醫科大學三所全國重點大學經過兩次合併而成。原四川大學起始於1896年四川總督鹿傳霖奉光緒特旨創辦的四川中西學堂,是西南地區最早的近代高等學校;原成都科技大學是新中國院系調整時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華西醫科大學源於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會組織在成都創辦的華西協合大學,西南地區最早的西式大學和國內最早培養研究生的大學之一。

四川大學地處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的成都市區,有望江、華西和江安三個校區,占地面積7050畝,校舍建築面積243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歡迎港澳臺考生報考我校博、碩士研究生,各專業招生人數不限。

一、報考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生專業
我校 2011 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與大陸內地招收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相同。

三、招生類別
招收自費全日制或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四、學費標準
執行大陸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各專業的收費標準:
1、碩士:18000元(人民幣)----46000元(人民幣);
2、博士:24000元(人民幣)----36000元(人民幣)
3、住宿費的收費標準與大陸研究生收費標準一致。

五、報名程式
1、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報名地點
①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②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 圖文傳真:(020)38627826
③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④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點報名,並在報名的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3、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③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力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④ 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⑤ 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⑥ 體格檢查報告;
⑦ 報考費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 E-Mail 位址。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個報名點,但報名點必須與初試點相同。報考的具體辦法可直接向四個報名點垂詢。
4 、四川大學代碼: 10610
5、志願填報:考生只能填報四川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的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我校網站公佈的“四川大學 2011 年(博)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考試
1、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15日
2、初試地點:報名時選擇的上述四個報名點
3、初試科目:
碩士生考生的初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科目為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博士生考生的初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的考試時間多於3小時,但不超過6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每科滿分各為100分。
4、複試:初試合格者,由我校寄發複試通知書。複試時間一般在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地點在四川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者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

七、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下旬寄發給考生本人。
新生於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須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學制
學制3年,學籍在校時間不超過五年。

九、學位
修完我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符合四川大學學籍管理條例規定,可獲相應的博士、碩士畢業證、學位證。

十、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二十四號
郵遞區號:610065
聯繫電話:028-85460721、028-85404219
圖文傳真:028-85406035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同濟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碩士)

一、招生類別和收費標準
招生類別有:公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自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自費兼讀制(在職)碩士研究生。
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制碩士研究生培養費一般為每年10000元人民幣,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碩士(非法學)、工程管理和軟體工程碩士的培養費參照2012年國內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費標準。
二、報考條件
l、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須具備以下學歷條件之一:
⑴ 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⑵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獲得與內地(祖國大陸)大學專科畢業相當的學歷2年以上(截止到入學日期),取得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TOFEL成績達到550分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至少一篇;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獲得與內地大學本科畢業相當的學歷後3年以上或獲得與內地大學專科畢業相當的學歷後5年以上,報考類別應為自費全日制或自費兼讀制;
4、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須獲得與內地大學本科畢業相當的學歷,或獲得與內地大學專科畢業相當的學歷後2年以上,並且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報考類別應為自費全日制或自費兼讀制;
5、報考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須獲得與內地大學本科畢業相當的學歷後3年以上,報考類別應為自費全日制或自費兼讀制;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須符合第2條中的要求,並且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
7、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
8、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報名地點
⑴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⑵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⑶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⑷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318401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3、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力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迅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4、填報志願
⑴ 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⑵ 可兼報自費全日制研究生或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四、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所指定的二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均為筆試。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值為200分。
各專業的具體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可登錄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網址:http://yz.tongji.edu.cn)。
2、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
3、複試地點、時間
初試合格者,我校將發出通知,告知複試內容、複試方式、具體地點。
複試時間:2012年6月上旬。
4、複試形式、內容
複試內容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專業外語、專業課和專業綜合。我校專業課的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會同學科、專業委員會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考試內容為結合專業培養要求,以及結合其它知識和能力的考核統籌考慮後確定。考試形式可以是口試或者筆試與口試相結合,詳詳見招生專業目錄的複試部分。
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還須加試二門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每門科目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為筆試,加試具體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複試成績預計於6月中旬公佈。
五、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2年6月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學制和修讀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2.5年(工商管理碩士、藝術碩士和翻譯碩士2年;風景園林碩士和醫學類碩士3年),修讀年限最長為4年。

八、學位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學位證書。
九、收費標準
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的學費和學業獎學金按照《同濟大學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暫行辦法》執行。
住宿、教材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收取,各項收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學員可交納人民幣或港幣,交納港幣時,按收取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計價收費。
十、2012年招生專業目錄請登錄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主頁查詢,網址:http://yz.tongji.edu.cn。有關招生資訊、成績發佈、複試通知等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招生主頁公佈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參考書目、複試內容及相關資訊為准。
由於我校院系調整,原設計創意學院、傳播與藝術學院現合併為設計與藝術學院,一級學科設計學(130500)中的方向01-06,涵蓋原050404設計藝術學,請聯繫原設計創意學院;方向07-09,涵蓋原050401藝術學,請聯繫原傳播與藝術學院。
十一、諮詢方式
單位代碼: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同濟大學里安樓404室
郵遞區號:200092
電 話:021-65982683
傳 真:021-65988292
E-mail:zhaopu@g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博士)

一、招生類別和收費標準
招生類別有:公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自費兼讀制(在職)博士研究生。
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制博士研究生培養費為每年11800元人民幣。
二、報考條件
l、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須具備以下學歷條件之一:
⑴ 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⑵ 具備以下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獲得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6年以上(截止到入學日期),取得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或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英語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複試要求;或TOFEL成績達到600分以上),進修完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學位必修課程(以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為依據)並提交研究生培養部門開具的成績證明,在學術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至少發表兩篇學術論文;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四十五歲以下;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報名地點
⑴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⑵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⑶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⑷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3、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力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迅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4、填報志願
⑴ 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⑵ 可兼報自費全日制研究生或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四、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
報考博士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所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均為筆試。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設計類考試時間為七小時(含一小時午餐時間)。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各專業的具體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可登錄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網址:http://yz.tongji.edu.cn。)
2、初試地點、時間
地址: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3、複試地點、時間
初試合格者,我校將發出通知,告知複試內容、複試方式、具體地點。
複試時間:2012年6月上旬。
4、複試形式、內容
複試內容一般為專業綜合及專業外語(如有特殊要求在複試通知中注明),形式為筆試、口試結合。
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還須加試兩門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的碩士學位課程考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3小時,考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在複試通知中注明。
複試成績預計於2012年6月中旬公佈。
五、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2年6月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函寄考生本人。
六、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應屆碩士畢業生,入學前必須取得碩士學位。
考生必須當年入學,不能保留入學資格。
七、學制和修讀年限
學制3年,修讀年限最長為6年。
八、學位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九、收費標準
全日制博士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生的學費和學業獎學金按照《同濟大學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暫行辦法》執行。
住宿、教材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收取。各項收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學員可交納人民幣或港幣,交納港幣時,按收取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計價收費。
十、2012年招生專業目錄請登錄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主頁查詢,網址:http://yz.tongji.edu.cn。有關招生資訊、成績發佈、複試通知等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招生主頁公佈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參考書目、複試內容及相關資訊為准。
十一、諮詢方式
單位代碼: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同濟大學里安樓404室
郵遞區號:200092
電 話:021-65982683
傳 真:021-65988292
E-mail:zhaopu@gs.tongji.edu.cn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中山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辦法
1. 報考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專科畢業後在報考相關專業工作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內地〖祖國大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獲得學士學位後在報考相關專業工作6年或6年以上,達到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我校醫科各專業的博士生及碩士生均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報考。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必須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 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11月20日至12月19日
3. 報考地點
①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②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③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圖文傳真:(010)68948227
④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點報名,幷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4. 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幷可享受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研究生: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由學生本人按學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除招生專業目錄上明確注明招收自費兼讀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院系和專業外,其他院系專業均不招收自費兼讀制碩士研究生。
★醫科臨床各專業只接受醫學畢業生(含授醫學學士或碩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生及碩士生)報考。
5. 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元港幣,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與自選的報名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幷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6. 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報名登記表上的報考院系、報考專業、報考方向(不分方向的專業除外)均須填寫清楚,報考博士的考生還須在報考方向後注明導師姓名。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3)我校為全日制港澳臺研究生設立獎學金,第一年一般根據入學考試初試及複試成績綜合評定,具體評定辦法將另行公佈。
7. 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複試兩階段。
(1)初試科目:碩士、博士考生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一門外語和兩門業務課,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均為筆試。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等管理類專業學位的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2)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考生所在報名點安排。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
(3)複試地點、時間
初試合格者,均須進行複試,複試方式一般以面試為主。
地點:以考生的複試通知書通知的地點為准。時間:2012年6月5日前。
8. 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複試情況、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等綜合評核,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下旬由我校函寄給考生本人。
二、入 學
新生於9月上旬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我校發出的“入學通知書”為准。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費及獎學金

(一)學 費
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研究生學費標準見附表。
學費一律按學年度收繳,逾期不交者,視作自動退學處理。
上述學費不包括學生的教材費、學生來校接受導師指導的往返交通費、住宿以及辦理各種證件的費用。

(二)獎學金
我校將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文件規定,設置港澳臺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種類及遴選辦法,將另行通知。

四、培養方式

1. 港澳臺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基本上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採取導師個人指導與集體培養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培養方案執行,選修課可根據港、澳、台學生實際情況選修有關課程;

2. 兼讀制碩士學位研究生須按規定修完課程,至少應修滿30學分,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一般每週應有8 學時接受導師面授。如將面授時間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學習一次。 具體面授時間應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由導師與學生商定,經學院、系審批,報研究生院備案,以便檢查。

3. 兼讀制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應來校修讀外國語課程。 入學時第一外語水準已達要求,可獲准免修,但要參加該門課程的通過考試。

4. 兼讀制博士學位研究生暫未實行學分制。必修課程含第一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課等四門以上(含四門)。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學生每月定期到學校接受導師指導,基礎課及專業課授課時間由導師與學生商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5. 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關規定辦理。

五、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合格,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華南理工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簡章

華南理工大學是一所直屬教育部,以工見長,理工結合,管、經、文、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點110個、碩士學位授權點204個,有工程碩士(25個專業領域)、法律碩士(包括法學和非法學兩個類別)、建築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EMBA)、公共管理碩士(MPA)、風景園林碩士、會計碩士、金融碩士、資產評估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翻譯碩士、藝術碩士、教育碩士等1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與內地學生同等規格的學校獎學金設置。
申請條件: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總分不低於220分、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術型)初試科目總分不低於280分,單科分數達到卷面總分值的70%以上且複試成績合格。
招生計畫:3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我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申請條件:初試科目總分及單科分數達到我校分數要求且複試成績合格。
招生計畫:不限
(三)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編: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編:510631
電話:(020)38627813 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 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 28345403 傳真:(00853) 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點不接受仲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關於我校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設立情況,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主頁查詢。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所有考試科目均由華南理工大學自行命題,碩士生、博士生入學考試科目均為三門(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不超過6小時,在第三單元考試)。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碩士生入學考試“數學”科目的考試範圍含:函數、極限、連續,一元函數的微積分學,常微分方程等內容。“英語”科目的考試範圍:考查考生對英語基本語法和5000個左右英語常用與次常用詞彙的掌握情況,題型包括語法結構與詞彙、完型填空、閱讀理解、英譯漢和漢譯英、短文寫作等部分,考試時間為三小時。各專業的業務課考試科目的範圍及參考書目請考生報考前後直接來電與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聯繫。
博士生入學考試各專業、研究方向具體內容及專業科目範圍可與導師直接聯繫。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第三單元(15日)進行。
(三)複試地點、時間
地點:華南理工大學。
時間:2012年6月5日之前。
三、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2年6月下旬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兩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中國海洋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以海洋和水產學科為特色,包括理學、工學、農(水產)學、醫(藥)學、經濟學、文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和歷史學等學科門類較為齊全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校訓是海納百川,取則行遠。
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久負盛名的海濱旅遊城市—青島。學校現轄魚山、浮山和嶗山三個校區,設有20個院,1個基礎教學中心,現有在冊各類全日制學生34800余人。有一支高水準的師資隊伍,一批國內外的知名專家、學者在校治學和執教,全校專任教師1350余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5人,“長江學者”15人,博士生導師340人。
學校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不斷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品質,形成了特色鮮明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我校已經成為國家研究生培養,特別是海洋、水產等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現有1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3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3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79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12個類別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還具有招收高校教師(15個專業領域)、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現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7500余人,其中碩士研究生6000余人,博士研究生1500余人。
21世紀是海洋世紀。學校的發展目標是:到2010年,基本實現高水準特色大學建設目標,構建起研究型大學的框架;到2025年或更長一段時間,建設成為世界知名、特色顯著的綜合性、研究型高水準大學。隨著國家海洋戰略的實施和學校建設高水準特色大學的推進,我校研究生教育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為廣大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一、報考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生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
三、招生專業與招生人數
招生專業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收專業目錄》和《中國海洋大學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專業目錄》,各專業招生人數不限。
四、報名
考生可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http://yz.chsi.com.cn/)查看報名時間、地點。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初試科目、複試要求等詳見《中國海洋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收專業目錄》(港澳臺地區考生除不考政治理論外,其他考試科目均相同)和《中國海洋大學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專業目錄》。
六、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由我校寄給考生本人。
七、入學
新生預計于2012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學習與學費
我校全日制碩士生學習年限為2-3年;全日制博士生學習年限一般為3至6年。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及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學費標準為33000元,其他碩士專業學費標準為21000元。博士專業學費為27000元。如山東省物價局在2012年開學前調整學費標準,實際收費將按照最新下達標準執行。
九、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有關條件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山東省青島市松齡路238號 中國海洋大學研招辦
郵遞區號:266100
電話:+86-532-66782080 圖文傳真:+86-532-66782151
Email:hdyzb@ouc.edu.cn

北京理工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報考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的考生年齡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318401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元人民幣或港幣,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元人民幣或港幣,並通過電話或E-mail告知報考點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關於為港澳臺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情況,考生可向招生單位查詢。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內容、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三)複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理工大學
時間:2012年6月5日之前。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2年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北京理工大學港澳臺報名點:
通訊位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港澳臺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聯繫電話:86-10-68945819
傳 真:86-10-68945112
辦公地址: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學樓216室
連絡人:秦彥超
E-mail:qinyanchao@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rd.bit.edu.cn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上海交通大學2012港澳台招生簡章(博士)

一、報考條件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收類別及收費標準
招收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在職)博士研究生,學費為每年12000元人民幣。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手續
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報名手續: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報考地點: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四、入學考試
分初試及複試兩部分:
1.初試科目請查閱《上海交通大學2012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對港、澳、臺地區)。初試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複試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
五、入學
被我校錄取的考生應于2012年秋季入學,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自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七、學位
完成我校的博士培養計畫並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有關規定,可獲我校頒發的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通訊位址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6123,(021)62821069
傳真:(021)34206841
主頁:http://yzb.sjtu.edu.cn
Email:xfwu@sjtu.edu.cn
研究生院醫學院分院網址:http://yzw.shsmu.edu.cn
Email: msigma@shsmu.edu.cn
電話:021-53068810 傳真:021-53068810
地址:上海市重慶南路227號,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醫學院分院
郵編:200025

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南京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
  1、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按規定交納學費等。學費參照內地委託培養研究生的標準收取,按照學位層次、學科專業的特點,總學費由2.0萬——8.0萬元人民幣不等,具體以錄取通知書上的數字為准。  
3、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8227。  
(2)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83969322,圖文傳真:(00853)28318401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5、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或E-Mail位址。
  6、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或一門綜合課(具體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具體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三小時,均為筆試。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一般為150分(少數業務課滿分為300分或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2、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  2012年4月14日—15日  3、複試地點、時間  初試合格者,複試地點、時間(一般是6月5日前)、內容、方式另行通知。
三、錄取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一般由錄取學校於六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錄取學校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生、博士生基本學制3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方可申請相應學位,具體要求及申請程式等同內地(祖國大陸)學生要求。

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北京師範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和招生類別
各專業招收人數將根據入學考試情況確定,我校只招收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二、報名
(一)報考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連絡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連絡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連絡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連絡人:伍榮基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一個專業。只能報考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
1.初試
初試科目以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為准,考試方式為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
2.複試
初試合格者,需參加複試。複試內容、方式、地點、時間由我校有關院系所確定並通知考生。
四、錄取
  我校綜合考查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等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將於2012年6月中下旬由北京師範大學寄給考生。
五、入學及住宿安排
新生於2012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將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習期間住宿與內地研究生同樣安排,住宿標準及住宿費用與內地研究生相同。
六、學習年限及收費標準
我校全日制碩士生和博士生學習年限均為三年。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如下:碩士生每人每學年0.8萬元人民幣,三年共計2.4萬元;博士生每人每學年1-1.2萬元人民幣(因專業而異),三年共計3-3.6萬元。
七、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位。
八、聯繫位址、連絡人及電話
通訊位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875
連絡人:劉老師 電話:(010)58808156 傳真:(010)58800519

華中科技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簡章(博士)

一、招生專業
學校共有238個博士學位學科專業均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研究生。
二、招生類別
學校招收公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招收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名額不限。
學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獎學金。
三、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四、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3年。自費兼讀博士生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報名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編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六、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知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或E-Mail位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七、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學校的一個專業。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八、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上要求),均為筆試。初試每科滿分為100分,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初試時間、地點:
初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九、複試、錄取、入學
1.複試時間、地點
複試時間:2012年6月5日前。
複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2.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寄發考生本人。
3.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見“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學習費用
1.學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住宿費:學校可為同學們提供兩種住宿條件。
(1)學校留學生公寓:
單人間:含衛生間、空調、熱水器、臥具。價格:30元/天/間(水電費自理);
雙人單:含衛生間、空調、熱水器、臥具。價格:50元/天/間(水電費自理)。
(2)普通學生公寓:四人一間,房間有衛生間。住宿費:1200元/年/人
3.醫療費:
在校學習期間的醫療費由本人據實交納或到校後購買住院醫療保險(600元/年/人)。
十二、聯繫方式
1.聯繫地址:中國 武漢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430074
聯繫電話:0086-027-87541746(研招辦)
圖文傳真:0086-027-87541509(研招辦)
WWW網址:http://gs.hust.edu.cn(研究生院)
E_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2.華中科技大學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086-027-87542457
圖文傳真:0086-027-87547063

華中科技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簡章(碩士)

一、招生專業
學校共有304個碩士學位學科專業,238個博士學位學科專業均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研究生。
二、招生類別
學校招收公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招收自費全日制、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名額不限。
學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獎學金。
三、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四、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為2年-3年。自費兼讀碩士生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報名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編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六、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知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或E-Mail位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七、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學校的一個專業。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八、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上要求(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均為筆試。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200分。
(二)初試時間、地點:
1. 初試時間:
2012年4月14日-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2.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九、複試、錄取、入學
1.複試時間、地點
複試時間:2012年6月5日前。
複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2.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寄發考生本人。
3.入學
新生於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見“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學習費用
1.學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住宿費:學校可為同學們提供兩種住宿條件。
(1)學校留學生公寓:
單人間:含衛生間、空調、熱水器、臥具。價格:30元/天/間(水電費自理);
雙人間:含衛生間、空調、熱水器、臥具。價格:50元/天/間(水電費自理)。
(2)普通學生公寓:四人一間,房間有衛生間。住宿費:1200元/年/人
3.醫療費:
在校學習期間的醫療費由本人據實交納或到校後購買住院醫療保險(600元/年/人)。
十二、聯繫方式
1.聯繫地址:中國 武漢 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430074
聯繫電話:0086-027-87541746(研招辦)
圖文傳真:0086-027-87541509(研招辦)
WWW網址:http://gs.hust.edu.cn(研究生院)
E_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2.華中科技大學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086-027-87542457
圖文傳真:0086-027-87547833

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廈門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博士)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 陳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點建設的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學校位於廈門市南端,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校園環境堪稱國內一流。

建校 90 年來,學校秉承 “ 自強不息,止於至善 ” 的校訓,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目前與英、美、日、法、俄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 170 多所知名高校建立校際合作關係。

廈門大學地處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與臺灣隔海相望,在對台交流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和難以替代的人文優勢,已成為臺灣研究的重鎮和兩岸學術交流的重要高校。我校 招收的臺灣學生已涵蓋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預科生等各個不同層次,是大陸對台招生最多的高校之一。目前在校港澳臺學生 900 多名,其中在校台生 600 多名。

我校已與臺灣 30 多所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合作交流關係。目前我校通過校際學生交流項目、舉辦“海峽兩岸大學校長論壇”和“海峽兩岸大學生閩南文化研習夏令營”,加強兩岸大學師生互訪等舉措,擴大與臺灣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一、報考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的臺灣考生。

2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 45 歲以下,自費兼讀生可適當放寬。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生類別

自費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自費兼讀(在職)博士研究生。

注: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在職)博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課程設置、論文要求、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一致。自費全日制學生為全脫產學習,可以申請校內住宿和教育部為全日制港澳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自費兼讀(在職)學生可工作和學習兼顧,集中時間來我校學習,學習年限需要更長。

三、學制和在學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

學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專業

我校 2012 年面向港、澳、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與大 陸內地 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相同,今年我校共有 147 個學術型專業 和教育 博士專業學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 教育博士報考條件詳見教育研究院網上的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我辦公佈的 “ 廈門大學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含港澳臺) ” ( http://zsb.xmu.edu.cn )。港澳臺招生無招生計畫限制。

五、報名程式

1 、報名時間: 2011 年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1 9 日

2 、報名地點:

①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 5 號,郵遞區號: 100081

電話: (010)68945819 ,圖文傳真: (010)68945112

②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 69 號,郵遞區號: 510631

電話: (020)38627813 ,圖文傳真: (020)38627826 。

③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號聯合出版大廈 14 樓

電話: (00852)28936355 ,圖文傳真: (00852)28345519

④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 羅利基 博士大馬路 614A -640 號龍城大廈

電話: (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 (00853)28701076 。

廣大臺灣考生還可通過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在臺灣設立的報名點報名。

臺灣夏潮聯合會 電話: 00886-02-27359558 地址: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170 號 6 樓。

3 、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臺灣考生持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③ 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副本(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④ 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⑤ 兩名與報考專業相 關的副 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⑥ 體格檢查報告;

⑦ 報考費為 500 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 100 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 E-Mail 位址。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個報名點,但報名點必須與初試考試點相同。報考的具體辦法可直接向四個報名點垂詢。

4 、廈門大學代碼: 10384

六、志願填報

考生只能填報廈門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的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我辦網站公佈的 “ 廈門大學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含港澳臺) ” 。( http://zsb.xmu.edu.cn )

七、考試

為了更加科學地選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養品質,我校決定對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進行較大改革。改革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複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包括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等。在錄取階段,提高複試在總成績中所占權重,擴大院系在博士選拔中的自主權,公平公正地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改革導師招生培養模式,考生在報考階段不需要確定導師,被錄取後由導師組負責指導培養。

1 、初試

( 1 )考試科目:港澳臺博士生與大 陸地區 博士生考試科目設置相同。考試科目(共三門): ① 外國語; ② 業務課一:分為《人文社科基本素質》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養和對問題的分析、判斷、論述及表達能力)、《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數理基礎和應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由各學科(專業)根據各自的選拔要求,從中確定一門做為本專業的業務課一考試科目。上述《數理基礎與能力》科目根據不同專業的選拔要求,分五類( A 、 B 、 C 、 D 、 E )設置相應的考試內容。 ③ 業務課二:學科基本知識科目,主要考核考生報考的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

每科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各基本素質考試科目滿分均為 100 分。具體考試科目請詳見 “ 廈門大學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含港澳臺) ” 。( http://zsb.xmu.edu.cn )

注意:凡報考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有選考科目及選考外國語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必須在《報名登記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選定的考試科目名稱及外國語考試語種,否則考試科目中選考科目由我校確定,外國語則確定為英語。

( 2 )初試時間: 2012 年 4 月 14 日 至 15 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

( 3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 、複試

( 1 )複試內容和方式:複試全面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將採取筆試、口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進行,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進行全面考核。同等學力考生複試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具體的複試細則和要求請關注各院系的網上通知。

( 2 )複試時間和地點:複試時間由各院系確定,地點為廈門大學。全校各院系複試工作於 2012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網上通知。

( 3 )複試權重:根據教育部檔精神和我校 2012 年博士生入學考試改革精神,我校將進一步擴大考生入圍複試的比例,給院系、導師組更充分的人才選拔空間;複試權重占總成績的 60% ,進一步擴大院系、導師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

八、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初試和複試的成績,結合素質審核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真正選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的高層次人才。 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下旬寄發給考生本人。

九、學習費用和獎學金

1 、 學費(含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制):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全程 3.9 萬元人民幣(含 3 年和 4 年學制),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學費:全程 7 萬元人民幣。以上學費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

2 、獎學金

教育部為港澳臺全日制優秀學生設立獎學金,我校每年均有十幾名港澳臺全日制優秀研究生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

3 、住宿費(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在職兼讀生住宿自理)。

我校為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條件一般為:單人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2400 元 / 人 • 年;雙人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1600 元 / 人 • 年。設施良好,環境優美。此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兼讀(在職)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十一、聯繫方式

1 、博士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資訊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佈最新招生考試資訊。

2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港澳臺博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港澳臺博士生的考務工作。

3 、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繫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 +86-592-2188888 2184792 ;傳真: +86-592-2180256 ,

Email : admissions@xmu.edu.cn ; 網址: http://zsb.xmu.edu.cn

考試中心:

電話: +86-592-2184166 ;傳真: +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網址 :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201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碩士)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 陳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點建設的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學校位於廈門市南端,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校園環境堪稱國內一流。

建校 90 年來,學校秉承 “ 自強不息,止於至善 ” 的校訓,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 學校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目前與英、美、日、法、俄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 170 多所知名高校建立校際合作關係。

廈門大學地處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與臺灣隔海相望,在對台交流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和難以替代的人文優勢,已成為臺灣研究的重鎮和兩岸學術交流的重要高校。我校 招收的臺灣學生已涵蓋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預科生等各個不同層次,是大陸對台招生最多的高校之一。目前在校港澳臺學生 900 多名,其中在校台生 600 多名。

我校已與臺灣 30 多所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合作交流關係。目前我校通過校際學生交流項目、舉辦“海峽兩岸大學校長論壇”和“海峽兩岸大學生閩南文化研習夏令營”,加強兩岸大學師生互訪等舉措,擴大與臺灣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一、報考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的臺灣考生。

2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 40 歲以下,自費兼讀生可適當放寬。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生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

注: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的培養方案、課程設置、論文要求、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一致。自費全日制學生為全脫產學習,可以申請校內住宿和教育部為全日制港澳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自費兼讀(在職)學生可工作和學習兼顧,集中時間來我校學習,學習年限需要更長。

三、學制和在學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

學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專業

我校 2012 年面向港、澳、台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詳見“廈門大學 2012 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zsb.xmu.edu.cn )。港澳臺招生無招生計畫限制。

五、報名程式

1 、報名時間: 2011 年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1 9 日

2 、報名地點:

①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 5 號,郵遞區號: 100081

電話: (010)68945819 ,圖文傳真: (010)68945112

②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 69 號,郵遞區號: 510631

電話: (020)38627813 ,圖文傳真: (020)38627826

③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號聯合出版大廈 14 樓

電話: (00852)28936355 ,圖文傳真: (00852)28345519

④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 羅利基 博士大馬路 614A -640 號龍城大廈

電話: (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 (00853)28701076 。

廣大臺灣考生還可通過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在臺灣設立的報名點報名。

臺灣夏潮聯合會 電話: 00886-02-27359558 地址: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170 號 6 樓。

3 、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臺灣考生持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③ 學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④ 大學本科成績單;

⑤ 兩名與報考專業相 關的副 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⑥ 體格檢查報告;

⑦ 報考費為 500 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 100 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 E-Mail 位址。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個報名點,但報名點必須與初試點相同。報考的具體辦法可直接向四個報名點垂詢。

4 、廈門大學代碼: 10384

六、志願填報

考生只能填報廈門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的招生專業詳見我辦網站公佈的“廈門大學 2012 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zsb.xmu.edu.cn )。

七、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部分。

1 、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的考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 100 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 150 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 100 分,綜合能力滿分為 200 分。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請詳見“廈門大學 2012 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zsb.xmu.edu.cn )。

注意:凡報考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有任選科目及任選外國語考試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必須在《報名登記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選定的考試科目名稱及外國語考試語種,否則考試科目中選考科目由我校確定,外國語則確定為英語。

初試時間: 2012 年 4 月 14 日 至 15 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

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 、複試:初試合格者,由我校寄發複試通知書。複試時間一般在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地點在廈門大學。同等學歷報考者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

八、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中旬寄發給考生本人。

九、學習費用和獎學金

1 、 學費(含自費全日制和自費兼讀制):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各學術型專業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全程 3.3 萬元(含兩年和三年學制)。

各在職專業學位的學費待物價部門核准後將於近期公佈。(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

2 、獎學金

教育部為港澳臺全日制優秀學生設立國家獎學金,我校每年有十幾名港澳臺僑全日制優秀研究生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

3 、住宿費(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在職兼讀生住宿自理)。

我校為全日制碩士生統一安排住宿學生公寓。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住宿條件一般為,雙人包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1200 元 / 人 • 年。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每棟宿舍樓提供自助洗衣機服務和免費開水供應。學生公寓設施齊全,環境優美。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過三年,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兼讀(在職)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學位證書。

十一、聯繫方式

1 、碩士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資訊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佈最新招生考試資訊。

2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港澳臺碩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港澳臺碩士生的考務工作。

3 、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繫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 +86-592-2188888 2184792 ;傳真: +86-592-2180256

Email : admissions@xmu.edu.cn ; 網址: http://zsb.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