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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台生回國就讀 教育部將採認學分


       台灣學生到大陸讀大學,若不能適應,想轉回國內就讀怎麼辦?教育部最近修改《大學學歷採認辦法》,繼採認大陸部分大學畢業學歷後,新增肄業學歷採認條款。台生或陸配可以大陸四十一所頂尖大學肄業學歷,參加台灣各大學轉學考,在大陸修習學分也可併入採計。
     台灣大學教務長莊榮輝回應,大陸北京和清華等頂尖大學學分,台大多數會承認,但還是要尊重各系所評估認定。譬如A科目,北大若僅須修習兩學分、台大若規定要三學分,「我們就不一定承認。」
     教育部曾接獲陳情,有台生在大陸就讀頂尖大學,因故無法適應,決定休學回台,卻無法參加轉學考、被迫中輟,《大陸學歷採認辦法》訂定後,相關問題即迎刃而解。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說,採認大陸四十一校大學肄業學歷,台生及陸配均適用。台生從大陸休學後,可以回台參加各大學轉學考,但在大陸已修學分是否會被承認,由各大學自行認定,並不是北大學分,國內大學就一定要承認。
     此外,過去大陸高中畢業生到台灣讀大學,必須先取得大陸學歷公證,再經海基會驗證,程序繁瑣。教育部決定簡化陸生來台手續,陸生學歷只要經過大陸官方認可的認證單位認證即可,不必再經海基會驗證,預估每位陸生可節省新台幣一千三百元到四千七百元。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副理事長陳正騰說,台生在大陸念大學、休學回台的案例雖然不多,但這次修法對台生而言還是多了一重保障。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台商子女 考個學測真麻煩


       2013年學科能力測驗上周三才結束報名,對大陸台生而言,除非就讀台商子女學校,才有可能在大陸當地考學測;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建議教育部等相關單位,讓3所台商子女學校成為大陸其他台生的學測考場,減少兩岸往返舟車勞頓。
     考個學測 有夠麻煩
     目前大陸有3所台商子女學校,分別在廣東東莞、江蘇昆山以及上海閔行區,台商子女學校使用台灣教材,並且獲台灣教育部承認,拿的是台灣發的畢業證書;每年學測期間,大考中心都由專人護送試卷到3所台校,讓台校學生能夠直接在校內考試。
     不過,華東台商子女學校董事會執行長陳大勇表示,根據校方的統計資料,3所台商子女學校所收的台灣學生共約4千人,可能不到全部大陸台生的1/8;超過7/8的台生沒辦法享受在大陸考學測的便利,必須透過海基會認證學歷,再回台考學測,有些大陸台生嫌麻煩,乾脆考大陸專為港澳台學生舉辦的「港澳台聯招」,但據了解現在港澳台聯招也愈來愈難。「因此我們和台商協會有個想法,就是何不讓其他台商子女在台商子女學校考學測?」陳大勇說。
     台生人數三級跳
     陳大勇表示,校方的統計資料是3、5年前做的,這期間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學生人數已經從1千人增為2千人,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從6百人增為1千2百人,上海台商子女學校從3百人增為8、9百人。雖然如此,隨著大陸台商中級主管增加,台商子女也一直增加,能夠進來台商子女學校就讀的台生畢竟是少數,多半都去念當地大陸學校。
     「我認為教育部完全可以在3所台商子女學校裡設『台灣駐大陸的非官方教育辦事處』或『台生教育諮詢中心』,這方面的資訊太需要有人來整合了。」陳大勇表示,台商子女學校和台灣的資訊同步,功能完整,卻只能服務這麼少的台生,相當可惜。希望未來能找到合適的資訊平台,定期刊登教育資訊提供給台商和台生。
資料來源: 旺報

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

2013年面向香港、澳門、台湾招收研究生簡章(官方版)


·         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
    
    20121120日至12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1404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報考地點不接受仲介機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關於為港澳臺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情況,考生可向招生單位查詢。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不超過6小時)。
    
    碩士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分(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初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3413日至14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14900-1500進行。
    
    (三)複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時間:201365日之前。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3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2013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身體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來源: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