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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台生回國就讀 教育部將採認學分


       台灣學生到大陸讀大學,若不能適應,想轉回國內就讀怎麼辦?教育部最近修改《大學學歷採認辦法》,繼採認大陸部分大學畢業學歷後,新增肄業學歷採認條款。台生或陸配可以大陸四十一所頂尖大學肄業學歷,參加台灣各大學轉學考,在大陸修習學分也可併入採計。
     台灣大學教務長莊榮輝回應,大陸北京和清華等頂尖大學學分,台大多數會承認,但還是要尊重各系所評估認定。譬如A科目,北大若僅須修習兩學分、台大若規定要三學分,「我們就不一定承認。」
     教育部曾接獲陳情,有台生在大陸就讀頂尖大學,因故無法適應,決定休學回台,卻無法參加轉學考、被迫中輟,《大陸學歷採認辦法》訂定後,相關問題即迎刃而解。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說,採認大陸四十一校大學肄業學歷,台生及陸配均適用。台生從大陸休學後,可以回台參加各大學轉學考,但在大陸已修學分是否會被承認,由各大學自行認定,並不是北大學分,國內大學就一定要承認。
     此外,過去大陸高中畢業生到台灣讀大學,必須先取得大陸學歷公證,再經海基會驗證,程序繁瑣。教育部決定簡化陸生來台手續,陸生學歷只要經過大陸官方認可的認證單位認證即可,不必再經海基會驗證,預估每位陸生可節省新台幣一千三百元到四千七百元。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副理事長陳正騰說,台生在大陸念大學、休學回台的案例雖然不多,但這次修法對台生而言還是多了一重保障。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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