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日前公布「關於貫徹落實『六個進一步』新要求的實施意見」,將在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每年新增100個以上協議投資3000萬美元的台資項目,以引導台資企業在江蘇的發展。
新華社報導,實施意見指出,江蘇將實施台資企業自主創新、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三自主」轉型升級工程,保證台資企業享受和大陸企業同等的政策扶持;此外,該省計畫每年邀請台灣工商企業界重要人士1000人次以上赴蘇考察交流。
針對台商台企反應強烈的用地、用工、融資難問題,實施意見明確有關部門將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解決。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的項目優先安排用地;並加強對台資企業用工需求服務,免費為台資企業提供用工資訊和諮詢。
意見要求江蘇省金融機構加強對台資企業的信貸支持,保持台資企業的貸款增長,保證增幅不低於全部貸款的增幅水準。江蘇是大陸與台灣交流合作關係最密切、成果最豐碩的地區之一。今年一季度,江蘇協議利用台資超過27億美元,實際到帳台資9.7億美元。
目前累計批准台資企業超過2.3萬家,台商投資位居大陸各省市之首。今年第一季,蘇台貿易額超過83億美元,其中進口66億美元,占貿易額79%。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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